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911.至于“爬在地上的爬行物”表示外在人里面相对应的类似事物,情况是这样:对重生之人来说,外在事物对应于内在事物,也就是说,适合并顺从内在事物。当人正在重生时,外在事物会变得顺从,这时他成为天堂的形像。而在他重生之前,外在事物掌控内在事物;在此期间,他是地狱的形像。秩序在于,首先属天事物掌管属灵事物,然后通过属灵事物掌管属世事物,最后通过属世事物掌管肉体事物。但当肉体和属世事物掌控属灵和属天事物时,秩序就被破坏了。一旦秩序被破坏,人就是地狱的形像;因此,主通过重生恢复秩序;一旦秩序恢复,人就成为天堂的形像。主就这样把人从地狱中拉出来,并将其提入天堂。
至于外在人与内在人的对应关系,现简要解释如下:每个重生之人都是一个微型天堂,也就是整个天堂的一个复制品或形像,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,其内在人被称为“天堂”。天堂的秩序是这样:主通过属天事物统治属灵事物,通过属灵事物统治属世事物,以这种方式统治整个天堂,如同统治一个人,天堂因此被称为大人。此外,天堂里的每个人都有类似秩序。当这秩序也适用于人时,他同样是一个微型天堂,换句话说,他是主的国,因为主的国在他里面。就他的情况而言,外在事物对应于内在事物,也就是说,它们顺从内在事物,正如它们在天堂的情形。因为天堂有三层,它们相互关联,如同一个人;其中灵人构成外在人,天使灵构成内层人,而天使则构成内在人或至内层的人(459节)。
对那些将生命仅置于肉体事物,即身体的欲望、快感、食欲和感觉,只喜欢属于爱自己、爱世界的事物,也就是说,只喜欢属于仇恨凡不支持并服务他们之人的事物的人来说,情况则恰好相反。对这些人来说,由于肉体和属世事物掌控属灵和属天事物,所以外在事物不仅不对应或顺从,还完全相反,从而使得秩序遭到彻底破坏。由于秩序就这样遭到破坏,所以他们只能是地狱的形像。
42.要知道,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,或来自它的任何光。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。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,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,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,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,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。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。水星在后面,靠右一点;金星在左边,靠后一点;火星在左前方;木星也在左前方,只是距离更远;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;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;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。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;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,但在它之外显现。然而,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;他们时而在前面,时而在左边,时而靠后一点。原因在于,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,以获取知识。
4526.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,要知道,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,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(简称内视),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。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,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,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,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。事实上,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,而主光照整个天堂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,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。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,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,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。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,故对应于信之真理,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。事实上,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,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,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。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(参看4410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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